Katherine's blog

关于软件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作者:仲奕、刘佳殷【上海市润和律师事务所】

在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审理过程中,若涉案软件已经退市应如何确定损害赔偿数额?若侵权人在诉讼程序启动后购买涉案软件的升级版本是否影响对侵权事实以及赔偿数额的认定?以下案例重述将就此类问题进行探讨。

一、案件一审简介

原告诉称:原告是涉案软件的版权所有人。2008年某日,Z省版权局检查发现被告经营场所内2台计算机各安装了1套涉案软件。被告未经授权复制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软件并进行商业使用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1、立即停止侵权;2、赔偿经济损失;3、请求给予民事制裁;4、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10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FAQ

综合: 

问:世博会是如何保护各方知识产权的?

答:《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2010年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纲要》以及《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调整和保护涉博知识产权。

问:世博会投诉机构的职责有哪些?

答:世博会投诉机构的职责包括接受投诉,暂停涉嫌侵权展品在展会期间展出、将投诉材料移交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和督促投诉的处理、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等。

关于SDL MultiTerm Extract 2009的问题和建议

Author: G·IPRs Runhe Group

1.   MultiTerm Extract 2009应支持SDLXLIFF格式

SDL MultiTerm Extract 2009作为SDL Trados Studio 2009中需要单独购买的组件,居然不支持 “ SDLXLIFF ”双语文件格式。为了在双语文件中提取术语,我们不得不用回老版本TTX。SDL通过最新的SDL Trados Studio 2009主推的“ SDLXLIFF ”双语文件格式,并且SDLXLIFF不兼容之前版本的TTX,这显然是希望用户今后从TTX过度到SDLXLIFF(就如同MS Office2007那样)。MultiTerm Extract 2009不支持SDLXLIFF,就仓促与SDL Trados Studio 2009一同发布,导致对于需要提取双语文件术语的用户,只能先创建TTX然后再用2009版的Editor处理文件。这即违背了SDL推广SDLXLIFF的初衷,也给用户造成很大的不便。我们建议MultiTerm Extract 2009应尽早支持SDLXLIFF,不要让用户在每年付费升级后总是在使用过渡产品

《关于保护网上商业数据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专题研讨会

2009年10月22日下午,上海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研究委员会邀请参与《关于保护网上商业数据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起草的杨坚争教授、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政策法规处陈潜处长就开展网上商业数据保护在上海市律师协会35楼报告厅召开了专题研讨会。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中的许诺销售行为

作者:仲奕、刘佳殷 【上海市润和律师事务所】

1.  案件概述

法院: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A公司(专利权人)
被告:B公司(侵权人)

原告诉称:  原告A公司是一家生产布艺沙发的专业厂家,合法拥有一项名称为“Y”的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于2004年获得授权。在2005年某日,原告在参加M市家具展览会时发现被告B公司在该展览会的展厅内展出的其生产的布艺沙发与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所保护的布艺沙发相同,且以低于原告沙发价格报价与原告进行不正当竞争,使原告的客户订单明显减少,严重影响了原告参展的预期效果。原告要求被告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不是示范法

作者:刘佳殷 【上海市润和律师事务所】

(三)《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不是示范法

制定示范法是美国等国家国内法律统一化的重要方法。[①]示范法在《布莱克法律词典》中的解释为“示范法是指由美国统一洲法全国委员会指定的法案,推荐给各州作为立法时的指南,由其借鉴或采纳。”[②]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不是国际商事惯例

作者:刘佳殷 【上海市润和律师事务所】

所谓国际商事惯例,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解释,是指在某一地区、行业或贸易中通常得以遵守的并可以期待在该笔交易中获得遵守的习惯和做法。国际商事惯例是国际法的渊源之一。

支持《通则》属于国际商事惯例的学者认为:“就《通则》的性质而言,它只不过是国际社会通过非立法的方式所制定的合同实体性文件,可以被认为是国际惯例。”[①] 《通则》符合国际惯例中的国际商事惯例的一般特征。并且,在现实中,《通则》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常被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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