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作者:仲奕、倪佳 【上海市润和律师事务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  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  比例不低于6%,若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

(b)  比例不低于4%,若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

(c)   比例不低于3%,若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

(d)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  其他要求

 

申请流程:

需要提交的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按规定享受有关税收鼓励优惠政策。

注: 以上材料是由G·IPRs团队于2009年四月整理,仅供参考;具体规定以申请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