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申请
企业获得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并且符合软件企业认证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软件企业认证,在获得认证之后可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1. 下面我们就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申请做简要介绍:
(1) 主要领导资历
(a) 企业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通信建设或管理经历,并且具有高级职称;
(b)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且;
(c) 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由离退休人员担任。
(2) 技术人员
(a) 有专职从事系统集成工作的人员;
(b) 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经验的工程师或本科毕业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40人;
(c)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经验的初级职称人员或技术员不少于50人;
(d) 具有通信工程的项目经理证书人员不少于15人;
(e) 具有通信工程概预算资格人员20人以上;
(f) 离退休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岁)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3。
(3) 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5 00万元。
(4) 业绩和能力
(a) 企业近3年内完成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1亿元以上,并独立承担过至少2项4000万元以上或4项2000万元以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项目;
(b) 所完成的项目的形务内容应包括从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置与选型、软件开发、工程实施及工程后期的运行保障等活动的至少5项内容以上。
(5) 技术装备
具备相应的承担相应专业的计算机、设备、仪器仪表及质量检测手段。
2. 专门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才能申请《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1) 依法设立的企业;
(2) 独立法人实体;
(3) 具备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必要设备;
(4) 符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评定标准。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甲级资质评定标准可以概括为对以下五个方面的要求(乙级及丙级详见“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3. 申请人须向信息产业部或通信管理局提供以下材料:
(1)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申请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企业章程;
(4) 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4. 取得临时等级两年后,根据业务实绩,向审批部门申请核定正式等级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申请书》;
(2)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临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章程;
(4) 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 能反映承担过的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
(6) 其他有关文件。
5. 申请流程:

6. 企业在定级两年后可提出升级申请,升级程序按定级程序办理。临时等级、正式定级、升级均按本办法规定的等级标准进行评定,其中临时等级不考核工程业绩。
7. 信息产业部具体负责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企业的认证审批、发证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内甲级资质的初审和乙级、丙级资质的认证审批、发证工作。
注:以上材料是由G·IPRs团队于2009年四月整理,仅供参考;具体规定以申请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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