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应对建议
美国政府购买银行股权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这使得救助资金仍面临银行的经营性风险。我们建议通过一个特别法案,由政府介入次级贷款人与银行的借贷关系中,用国会批准的救助资金归还贷款人欠付银行的贷款,并同时附加条款要求银行向政府(纳税人)支付代为还款的对价,法案中可强制:
1. 政府代为还款,可与贷款人共有房屋所有权,并在以后经济回暖时,由贷款人向政府赎回,或由政府向他们收取部分房产权的租金。政府介入私人财产关系,即保证了债务人有房住,也避免了其不负担义务的使用住房。
2. 政府还款注入银行,可向银行附加回报此笔代为还款利益的条件(例如:银行应向政府发行一定比例的特种股票,具体可根据美国的情况决定),因为银行在实施贷款计划时,存在过错,其应对危机的发生承担责任,这是对银行附加条件的法理和伦理基础。
美国次贷危机倍受世人关注,对此我们建议如下:
美国政府购买银行股权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这使得救助资金仍面临银行的经营性风险。我们建议通过一个特别法案,由政府介入次级贷款人与银行的借贷关系中,用国会批准的救助资金归还贷款人欠付银行的贷款,并同时附加条款要求银行向政府(纳税人)支付代为还款的对价,法案中可强制:
1. 政府代为还款,可与贷款人共有房屋所有权,并在以后经济回暖时,由贷款人向政府赎回,或由政府向他们收取部分房产权的租金。政府介入私人财产关系,即保证了债务人有房住,也避免了其不负担义务的使用住房。
2. 政府还款注入银行,可向银行附加回报此笔代为还款利益的条件(例如:银行应向政府发行一定比例的特种股票,具体可根据美国的情况决定),因为银行在实施贷款计划时,存在过错,其应对危机的发生承担责任,这是对银行附加条件的法理和伦理基础。
这一建议的优势是:
1. 救助资金更为安全,只是货币形式转换为不动产形式而已,若直接注入银行或任何实业,都可能经营性风险,甚至可能因银行破产导致救助资金的灭失。
2. 政府介入借贷关系,不但能解决银行资金断裂问题,而且政府在和原债务人共有房屋财权的同时可分享银行的某些利益(即对银行附加的条件),还能使更多的社会资金主动参与政府的救助计划,继而从根本上解决次贷危机。
希望上述建议能对解决美国的次贷危机有所帮助。
沈幼伦,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仲奕律师,上海市润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