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any Law

我国《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回购出资份额制度的完善

作者:白江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出处】《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3期
【摘要】 我国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首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但却没有规定与之相应的独立、完整的有限责任公司回购出资份额制度,存在制度上的漏洞。从实践和理论的需要角度而言,我国应在《公司法》中建立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回购出资份额制度。构建的要点应主要围绕回购的适用范围、实质条件、决定权的归属以及违法回购的法律后果和对被回购出资份额的处理。

论股东知识产权出资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作者:刘春霖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出处】《法学》2008年第5期

【摘要】 知识产权资本化之风险主要源自于知识产权的特性和公司资本运作两个方面。为防范公司接受知识产权出资可能出现的风险,应当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公司法律制度两个层面建立知识产权资本化的法律规制体系,其具体内容包括知识产权出资主体与标的物的适格要件考察、知识产权出资方式与程序的法律规制。

【关键词】知识产权;资本化;公司;风险防范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若干问题探析

一、绪论

公司法人制度的根本点和灵魂在于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但该制度在实践中却表现为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通过限制股东的债务责任,而大降低了投资和经营的风险,从而成为鼓励投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大催化剂,另一方面,它又成为滋生负面效应的温床,沦为一些不法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非法转移投资风险﹑逃避债务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工具。基于对公平﹑正义法律价值目标的追求,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运而生。公司人格否认是指为阻却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及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或制度。

关于中外合资企业股权变更纠纷的案例评析

作者:仲奕、刘飞 【2007年】

一、案件背景资料

一审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A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B公司

1992年3月3日,中外合资D公司在上海成立,其合资主体与出资比例分别为中方C公司出资200万美元,外方E公司出资250万美元,外方B公司出资550万美元。其中B公司于1991年7月18日在香港公司注册登记总处登记成立,股份分配为甲、乙、丙、丁、戊各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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