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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网上商业数据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专题研讨会

2009年10月22日下午,上海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研究委员会邀请参与《关于保护网上商业数据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起草的杨坚争教授、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政策法规处陈潜处长就开展网上商业数据保护在上海市律师协会35楼报告厅召开了专题研讨会。

网上传播国内一般作品应当适用“法定许可”

作者:陶鑫良 来源:iplawyers.com.cn

      针对在我国网上传播作品能否适用 "法定许可" 这一问题 ,目前叠合着三方面的背景因素:一方面 ,以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等为代表的国际惯例要求传播他人作品应当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许可; 另一方面 ,我国现行 《著作权法》 规定了在若干特定条件下传播他人作品可以适用"法定许可" , 即只需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不必事先经著作权人授权同意; 再一方面 ,为调制、 衔接 "授权许可" 的国际惯例和 "法定许可"的国内法律规定两者之冲突 ,当年在 《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 阴影下 ,依据我国 《民法通则》 第 142条的规定 ,形成了 "内外有别 ,外优于内" 的 "超国民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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